一道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分析题,急!!!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判决?
(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
(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

1、推举1至5名被拆迁户为诉讼代表人;2、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时、在复议前置情况下不服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时。3、驳回起诉无法律依据。4、判决责令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5、一审是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因为原告实际是认为行政复议机关行政不作为、二审是一审裁定。因诉求不同。6、应予准许,上诉人系在自愿前提下,并且未损害国家社会他人正当权利,不违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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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20
1、应当确定代表人,由拆迁户自行选举
2、主要是复议程序违法和复议决定变更原行政行为的
3、理由可以是法院做出裁定的依据违法,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法院应该立案受理
4、由原审法院改变裁定,裁定复议机关受理该复议案件
5、一审对象是是否受理复议,二审对象是裁定不予受理是否合法
6、可以准许。法律有规定
第2个回答  2011-01-22
法院一审二审的对象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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