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费用和违约金的求教

我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在某大学培训3年,培训费6万元,服务期10年,如违反协议赔偿与培训费等额的违约金。
毕业后我要辞职,公司要我返还6万元培训费、还有违约金6万元,共计12万元。
请问符合劳动合同法么,在全额返还培训费后还需要支付违约金么,或者说支付与培训费等额的违约金后还需要返还培训费么?请专家指导,明天就要办理清算了

不符合,你只要按照剩余的服务年限来偿还就可以,而且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给你支付的培训费总额。因此公司要我返还6万元培训费、还有违约金6万元,共计12万元无效。追问

谢谢您,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么,我好去和公司理论

追答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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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5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同时,你和单位的协议也很清楚:“如违反协议赔偿与培训费等额的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你们的约定,你赔偿了培训费后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了。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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