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无理由拒绝周末加班么?

每年的总钱数是定了的,所以所谓加班费其实是从年终奖扣除的。抛开这个不谈,给钱我也不想加班。如果要拒绝的话是应该口头反应,书面还是什么都不用说,不去就行?
另外别说不加班被辞退之类没营养的,我也早不想干了。所以一切按程序来,解约也是能让我高兴地事。

可以。分析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

2、既然是协商,单位就无权单方面的强制加班,当然你也可以拒绝加班,另外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也应当进行协商,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3、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3)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

4)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4、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

扩展资料: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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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2

可以无理由拒绝加班的,企业延长工作时间是必须要与劳动者和工会协商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加班,无论是口头反映还是书面提出都行,企都就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即不能安排周末加班。

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扩展资料

1、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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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1

可以。分析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

2、既然是协商,单位就无权单方面的强制加班,当然你也可以拒绝加班,另外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也应当进行协商,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3、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3)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

4)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4、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

扩展资料:

一、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四、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五、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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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7-18
建议先好相关领导(管这方面的)口头协商~在口头协商未果的情况可以直接找你们公司的最高领导提出书面拒绝加班~但是最好把理由写出来~理由很多的看你怎么写了~
其实大多数(几乎是任何)公司工厂都存在强制加班的情况~说说我吧~我们公司基本是每个月天天上班~基本没休息~公司要求你加班合法化的方法很多~比如考勤只打合法的21~22天~其他的都算加班~好~都算加班是吧~你可以不来加班~但我把加班的钱算在奖金里~你要是不来加班我使劲口你奖金~因为法律规定只要超过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奖金是可以不发给你的~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不给你~说你技能不到位~不服从领导安排等等等等~完全可以不给你奖金~也就是说你来上了21天班只能拿基本工资~我们上海是1280吧(貌似是,忘了)1280在上海别说养老婆小孩了~就连养自己还得提着裤子过日子~
所以说要在公司里上班(任何公司)就得随大流~除非你不在公司上班~自己创业~
不如说我(有是我)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有想法了~想自己开个店面~做做生意~做生意咱就不多说了~做生意就是做人~做人好生意自然就好~做人不好自然是做不好生意的~关键是你手里得有资金~你不上班手里哪来的资金~
所以对我来说上班只是积累资金~公司要求加班没办法~公司给我多少薪水也是没办法的~拿人家的钱就得看人家的脸~所以撒~积累资金~自己创业~年青不创业等老了才想到创业吗?
我还想问一句~你早就不干了~你是不是已经有后路了~想好以后做什么了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
既然是协商,单位就无权单方面的强制加班,当然你也可以拒绝加班,另外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也应当进行协商,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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