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维护机改期间的机构编制纪律

如题所述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既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难点问题之一。济南市编办独立设置以来,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拓展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贯彻执行,保障了各项重要改革决策和举措顺利实施。
一、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推动职能转变
我们把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效能的有效途径来抓,立足全局,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加强督查,努力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力量上更多投入,工作上更加落实。前两年,济南市按省编办部署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监管等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了对政府部门的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今年,济南市对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打破了以往单一检查机构编制违规事项的做法,将监督检查内容拓展到对上级部署的重大改革、重点工作涉及的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监督检查内容向全方位、立体式拓展。一是完善机制。建立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机制,健全监督检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督查结果反馈和总结报告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发现问题,纠错纠偏;健全考核问责和纪律保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抓好责任分解,强化层级监管,严格责任考核,对工作出现的问题,后果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在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督查中,我们靠上做工作,定期调度,多次召开相关部门联席工作会议,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措施,先后两次下发通知,对加快改革进度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拓展渠道。建立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社会力量参与的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如我们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上报市领导,对加快此项改革工作的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源头预防制度规范,主动监督全程监管
管好管住编制,仅靠常规检查和专项督查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全面管控。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从体制上、根源上杜绝各种形式干涉机构编制工作的现象。近几年来,我们探索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评估制度、统计制度、举报制度等监督检查制度,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落实编制使用审批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济南市各级编办已不同程度地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及人员配备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本单位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变内部监督为公开监督。又如,济南市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中广泛实行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就是实现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效方式,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有力措施。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机构编制工作执行的实效。长期以来,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普遍存在重“查”轻“督”的现象,片面认为“督查就是查处案件、处理人员”,侧重于对违规违纪个案的查处,忽略了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致使一些机构编制决策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成为一纸空文,严重制约了机构编制管理整体效能的发挥。创新机构编制检查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审视监督检查的工作定位,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确保各项机构编制决策取得成效。尤其要突出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深入分析机构设置是否科学,职责配备是否恰当,编制核定是否合理,职能履行是否到位等等,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真正实现“动态管理,有增有减”,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综合约束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配合联动、运转高效、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与财政部门建立起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相适应的用编增人制度。在单位进人管理上形成了编办――组织(人社)――编办――财政依次链条运作的模式。在监督检查中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起固定的协作配合机制,使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与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监督有效结合,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质量。
三、预防为主惩防并举,动态监督全面覆盖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就是要加强对机构编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机构编制决策的贯彻落实。为此,我们积极构建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防治和惩处体系,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在事前监督方面,注重完善预防教育机制。一是强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把机构编制宣传工作纳入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增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教育,把机构编制管理内容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行政成本意识、机构编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尤其是完善各级编委集体议事规则,使待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都能进入事先研究论证、集体研究议决、事后监督等公开审批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本上遏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在事中监督方面,注重协调配合,完善工作规范。机构编制执行过程流程长,环节多,这既显现了管理的严肃性,又增加了监督权力的难度。为加强权力监督,我们一是将机构编制的敏感内容和关键环节公开、公示,将机构编制审批的内容和程序置于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二是在日常管理工作程序中增加监督和制约性内容,堵塞工作漏洞。三是建立起执行过程中上下级机构编制部门之间、平级各部门之间、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之间的沟通衔接,互相协调,形成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合力,减少自由裁量的伸缩性。
在事后监督方面,重在完善责任约束机制。事后检查重点是要检验机构编制工作成效,强化工作责任,形成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将机构编制管理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定期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并探索建立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机构编制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责任审计制度。探索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制,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干部审计范围,对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进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拓宽渠道畅通举报,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一是构建社会监督体系。通过信息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建议、提案等方式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积极探索网上监督的方式方法,努力使之成为宣传政策、接受咨询、举报受理的重要阵地。二是建立健全了“12310”举报受理制度体系。“12310”举报受理电话是社会各界监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渠道,是机构编制部门了解问题的“直通车”。目前,济南市10个县(市)区均开通了举报专用电话,规范了工作流程。下一步,我们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受理查处机制,充分利用“12310”电话、传真、网络邮件等举报方式,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服务,努力做到“件件要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建立了回访检查制度。坚持把专项查办与提升工作水平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信访违规违纪问题的跟踪督办和办结回访。对重要举报问题,我们加强跟踪督办,对转办件采取下发督办单、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随时督查督办所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建立了举报件办结回访制度,规定在举报案件办结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同时,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综合分析,每年对受理的举报件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堵塞工作漏洞、创新工作理念、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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