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从原公司转入新公司的固定资产怎么做会计分录?

现在的新公司是原公司老板和另一个老板合伙的。从原公司转入几十万的机器设备,只有一份原公司打印的清单,没有其他原始凭证。新公司的另一个老板也没说按多少金额入账?如果做账的话,应该以什么为原始凭证呢??分录怎么做呢?

这个问题我也来探讨一下:其实可以看作是设备转让的问题,原公司将旧设备转让给新公司,如果该设备是2009年以后购买的话,原公司应该首先到专管员那里备案,并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新公司(设备发票),开票金额就是双方协商的转让价格.这样接受旧设备的一方可以抵扣一部份税金并将设备凭票入帐及提取折旧.不知是否正确,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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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0
如果税务查起来这里涉及好多的问题,第一设备原公司要按视同销售处理,再按分配股东处理,第二新公司要按接受捐赠处理。没有金额要按市场估价计算,因此建议你进一步和老板核实要这么处理吗?追问

新公司按接受捐赠处理??分录怎么做?原公司打印的清单上有金额。可是要以什么为入账的原始凭证呢?

追答

清单金额是否为实际金额?还是原设备价格?如果是实际金额可以直接入账,如果是原购买价格要计算现值价格,不能确定的情况下要请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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