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房子补贴问题纠纷,请专业人士回答?

问题是这样的,我们村搞拆迁,政府按每家人口数分配住房,一个人口45平米。

比如我们家四口人,可得180平米,但是我们家原有住房面积为300平方。多出的120平米政府按700平米收购。邻居家人口六个人,按照拆迁办法可得270平米,但是他家原有平方为180平米,如果他们家要270的回迁房,他家要向政府购入90平米,单价为1500元每平米。
为了减少两家损失,拆迁时,他们家主动提出向我们家按1000元每平方购入90平米的住房。(签了买卖合同)政府也默认合法的,他们家得到270平米(三套90平米)的回迁房后,计划把其中一套卖出去,根据拆迁办法,回迁房买卖有限制,所以现在不能卖。所以他们家又找到我们家要我们家退回他们家多出的300元每平米。这真是太无赖了,还扬言要告我们,请专业人士回答下,这样合理吗?

拆迁补偿费用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或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按照你说的问题应该补偿对象是你爷爷,爷爷在话让他立遗嘱并去公证处公证给你们,如果不在或不能的话,找到爸爸的兄弟姐妹们签放弃继承承诺书,当然关系得好为前提,再不行的话去村委会反应房屋问题,既然村里组织拆迁,应该村委可以商议考虑的,但你们这也得会做好工作,你懂de,真到了法院了就该依法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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