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表现不好的员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首先应该是对其进行培训教育,使其能够胜任其岗位工作。
其次是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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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7
首先应该是对其进行培训教育,使其能够胜任其岗位工作。其次是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但是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个回答  2021-09-18
首先要了解员工的心里,和性格。 从平时观察每个员工的行为,了解每人的喜好。 遇到问题,要处理好。公正。 对员工不一定像姐妹兄弟一样,分人而异,但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办事,如果谁犯错误,不要看面子。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尤其是一名基层领导,首先要把责任放在第一位,淡化权利。
二、 要把你掌握的权利尽量能“分散管”的分散管,能“公开化 ”的公开管。要严格自律,千万不要大权独揽,以权谋私。
三、 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监督体系,能有效得对你和其他管理者进行制约和控制,做到与员工一视同仁。
四、 在工作中应当尽量自找压力,防止自满情绪,如:使自己做的工作尽量力求完美。定期或不定期要求员工给领导提意见,多与员工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沟通。让员工做到的你也一定能做到,不搞特殊化。敢以打破习惯性做法等等。
五、 要人性化管理,把员工看成像自己一样的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9-17
我们的建议是:尽量使解雇的过程富有建设性,让员工以一种体面的方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比如说下面这两种工作方式,你肯定能判断出哪种是更妥当的做法。

你可以这样做:

直率地告诉员工,“XX,你被解雇了。你的表现并不能让我们满意,所以我们必须请你离开。”

结果:员工怀恨在心。

你还可以这样做:

开诚布公的告诉员工,“你好,XX。我们俩都犯了一个错误。我当初可能并没有向你详细解释这份工作的要求,而你的表现也不能令人满意。我认为我们双方都应该做出一些牺牲来弥补由于我们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

首先,我会给你一年的薪水,因为这件事我也有责任。

第二,如果某人要我推荐你,我也不会对他撒谎,我会告诉他们你在某些方面并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但我肯定不会造谣中伤你。

第三,我们会尽量以一种体面的方式让你离开。
第4个回答  2021-09-17
首先应该是对其进行培训教育,使其能够胜任其岗位工作。
其次是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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