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辞退,没有正当理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维权?

我在一家只有10多人的早托中心工作了半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有的员工都没有合同),因为园服要扣除200元的押金,但前提是从签字之日起必须要干满一年才能退还押金,否则不退。我因为说了自己干不到一年,不能签字,单位就以我如果走了不好找老师为由辞退了我。我觉得不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1)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或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有问题可打12333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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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2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12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员工可以要求支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追问

我要怎么样才能拿到补偿金,他要不履行,我该怎么办?

第3个回答  2019-01-12
这个真没什么好办法,没有正式劳动合同,没有办法申述!认倒霉吧
第4个回答  2019-01-12
找劳动监察大队啊,不签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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