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了,因有急事提前1个星期提交离职申请,公司不批并不发工资.请问我还能拿到工资吗?

如题所述

1、提交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
2、在离职申请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有事可以请假;
3、应当按照实际出勤情况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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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31
1、工资应发到你离开之日;
2、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0-08-31
1.正常情况下,员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相应手续。

2.企业不同意的情况下。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天,公司即使不批准,员工也可以离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该予以结算工资。

3.在上述基础上,碰到赖皮的(只能这么说)公司,只能申请劳动仲裁,直至诉诸法院。通过第三方渠道进行解决。

参考资料:原创

第3个回答  2010-08-31
主要要看你们的合同,根据合同来办事。要是确实有争议,双方得不到协商,可以通过一下三种途径解决:
一是,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是,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工作证就足够了),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主要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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