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如题所述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行政权与立法权没真正分开; 议会中,联邦议会(上议院)权大,帝国议会(下议院)权小; 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和军事性。 进步性: 局限性: 确立的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 保留了君主制度和军国主义传统,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 建立了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帝国,德国历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使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很快跻身于资本主义强国。
1871年至1918年的二元君主制联邦制国家。其正式国号为“德意志国(Deutsches Reich)”,并一直沿用至魏玛共和国(1918-1933)和纳粹德国(1933-1945)。
1864年-1870年间,普鲁士王国先后通过普丹战争、普奥战争、普法战争三次王朝战争,完成德意志统一。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帝国诞生。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国家围绕着争夺世界霸权和殖民地,展开了激烈的斗争。1882年,与奥匈帝国、意大利王国签署了同盟条约,一战时的三国同盟军事集团正式建立。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国作为同盟国一员参战。1918年末,此时同盟国败局已定,德国内部厌战情绪高涨。11月3日,由于不满海军部对反战水兵的迫害,基尔水兵起义发生,德国十一月革命爆发。11月9日,由于革命已蔓延至全国,皇帝威廉二世被迫宣布退位并连夜出走荷兰,德意志帝国宣告灭亡。
依据1871年4月16日所颁布的由普鲁士王国宪法为基础所修改的帝国宪法,帝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22个州、3个自由市和1个直辖区组成。各州把军事、外交、海关、刑事等权力交给帝国政府,只保留教育、卫生和地方行政等权力,同时保留自己的君主政府和议会。
但同时,帝国也是一个二元君主制国家。宪法规定普鲁士王国的国王就是帝国的皇帝,普鲁士王国的首相就是帝国的宰相。帝国皇帝集军政大权于一身,能任免帝国各级官吏,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帝国宰相则由帝国皇帝任免,且仅向帝国皇帝负责。
帝国的立法机构是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联邦议会由各州君主任命代表而组成,主席由宰相担任,设58席,普鲁士占17席、巴伐利亚占6席、萨克森占4席、符腾堡占4席,只需14票便可否决宪法修正议案,因此普鲁士在联邦议会有很大影响力。
帝国议会的议员则通过秘密选举产生,选民为帝国居民中年满25岁的成年男性公民,设382名国会议员,1873年起增至397名。帝国议会所通过的一切决议须得联邦议会同意后来能生效,以限制帝国议会的权力,因此实际功能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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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3
君主立宪制也就是“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还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组建,下院多数党领袖即为内阁首相。内阁掌握行政权,受议会监督,对议会负责。君主无实权,行使礼仪性的职责。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这些法令的意义在于限制王权,扩大议会的权力。其结果是把实际权力转移到了议会手中,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从而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础。现代国家从神权迈向民主化过程中,有共和制与君主立宪制的两种选项。
第2个回答  2021-03-12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皇权特别突出;没有实现权力分立;议会对政府无监督权。 披着民主外衣的半专制国家
  ①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家担任,称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

  ②宰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

  ③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共58人,其中普鲁士代表17人,操纵着联邦议会。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德国君主立宪政体,使帝国披上了民主的`外衣。但规定帝国皇帝和首相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实质上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第3个回答  2021-03-08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皇权特别突出;没有实现权力分立;议会对政府无监督权。 披着民主外衣的半专制国家

扩展资料
  ①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家担任,称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

  ②宰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

  ③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共58人,其中普鲁士代表17人,操纵着联邦议会。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德国君主立宪政体,使帝国披上了民主的`外衣。但规定帝国皇帝和首相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实质上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在普鲁士领导下通过王朝战争实现统一后,成立了德意志帝国,颁布了《德意志帝国宪法》.
1、国体——联邦制国家由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等22个邦和3个自由市组成.帝国政府掌握军事、外交、海关和银行立法、征收间接税、颁行民法及刑法等权限,各邦则保留了一 些自治权.
2、政体——君主立宪政体: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①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家担任,称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②宰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③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共58人,其中普鲁士代表17人,操纵着联邦议会.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评价:德意志帝国宪法形式上确立了德国实行君主立宪政体,使帝国披上了民主的外衣.但规定帝国皇帝和首相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实质上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补充:分析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作用.
资产阶级代议制度是19世纪70年代,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通过革命战争或和平改革制定了宪法,设立了议会,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
第4个回答  2021-03-07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皇权特别突出;没有实现权力分立;议会对政府无监督权。 披着民主外衣的半专制国家 扩展资料
  ①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家担任,称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

  ②宰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

  ③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共58人,其中普鲁士代表17人,操纵着联邦议会。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德国君主立宪政体,使帝国披上了民主的`外衣。但规定帝国皇帝和首相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实质上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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