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限制的疑问,谢谢大家。

我目前在A省的a市某公司(投资公司)做技术员,月薪扣除社保公积金后拿到手的有2200元,包括每月300元的竞业限制补偿,现在打算主动辞职(合同未到期)去A省b市某公司(同为投资公司,投资的项目不全相同但是有相同的地方)从事行政方面(非技术类)的工作。
问题:1、不同地区还受竞业限制合同约束吗?我这种情况受不受竞业限制合同的约束?
2、竞业限制补偿金有没有一个补偿标准?公司不会跟你商量补偿金的发放标准,但是当时的情况是你必须签,不签就得走人,当时刚刚毕业,什么都不懂,就签了。
谢谢!

1、这个地域范围限制就要看你的竞业限制合同里是如何约定的,是A省?全国?还是什么的?还有看你从事的工作性质范围如何约定的,是投资类的所有公司还是就是技术岗限制?如果没有约定范围,按照常理来理解的话你是不受约束的。
还有就是如果你辞职后单位没按时给你给竞业限制补偿金,你不必遵守就业限制协议。
2、各地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不一样,不知道你在哪个省份,暂列几个:

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经济补偿金总额不得少于该员工在企业最后一年年收入的二分之一。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年经济补偿额不得少于该员工离职前12个月工资收入的三分之一。
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该员工支付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1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
深圳市《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竞业限制协议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约定补偿费少于上述标准或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本条第一款所称工资包括该员工从企业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员工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追问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挺详细的,竞业限制上写着离职后按每月不少于200补给我,200,够吃一个月的早餐,这样合理吗?不去同行业去别的行业工资又低,也不好过啊,真的有劳动纠纷的话,这种情况怎么判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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