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公司就职,面试说试用期三个月。在第二个月公司找我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一个月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在职4个多月了,自我感觉不适合这种工作,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还有,工作经常出差,公司给报销差旅费,这样的性质可以约定服务器吗?

根据你的问题:
1、提前三十日向单位书面告知,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出差不属于技术性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10
你公司规避劳动法了,试用期三个月,合同应该是三年。
签订了2年, 试用期要为2个月。

你可以辞职啊,转正了的话,提前一个月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