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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地方是什么制度
明朝地方
实行了
什么
行政
制度
答:
明朝地方实行了行省制度
。明朝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改元朝之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仅主管民政,又设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都指挥使司掌军政,合称都、布、按三司,遇大事由三司会商。为防止布政使司长官专权,每一布政使司又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明布政使司的职掌虽与元行省有差异,但作为行政区...
明朝地方
实行了
什么
行政
制度
答:
1376年,明太祖废除总揽
地方
军政大权的行中书省,设立布政司、都指挥司和按察司,分管地方的行政、军政和监察,合称“三司”。三司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这样,地方权力就集中到中央。统领中央各部的宰相,职权也随之扩大。
列举
明朝
的
地方行政制度
答:
明朝大致上继承元朝行政区划,
其一级地方行政区分置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的都布按三司制度
,分别掌管行政、司法与军事等三种治权,防止地方权力集中。布政司通称省,底下依序有道、府与县。道是明朝特别设置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行政单位,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府原为元朝的路,...
明朝地方行政管理制度
是
答:
明初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
,洪武九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直隶州以下有县,形成了一个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后分设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掌各省军、司法权力,后逐渐被巡抚制度代替,巡抚常常成...
明朝地方
实行了
什么
行政
制度
答:
在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上,明代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取消“行中书省”制度
,把省政府在具体运作中改成“三司分设”的管理局面。三司是指掌控行政事务的承宣布政使司;掌控司法监察事务的提刑按察使司;掌控军事事务的都指挥使司。明朝地方行省的“三司”——布政司、按察司、都司,作为地方一级政府平行...
列举
明朝
的
地方行政制度
答:
在明朝的地方
行政制度
中,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废除了“行中书省”制度,改设“三司分设”的管理体制。三司包括:承宣布政使司,负责行政事务;提刑按察使司,负责司法监察事务;都指挥使司,负责军事事务。这三司各自对中央的相应部门负责,互不统属,以此分散地方权力,加强中央集权。随着地方政治...
明朝
建立后,
在地方
实行三司分权,具体
是什么
意思?
答:
明初承元制,
在地方
上设立行省。洪武年间改行省为布政使司,在地方上并设三司,即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和都指挥使。三司并立,互不隶属,各管一头。简言之,布政使管一省钱粮,行政,按察使管一省刑狱,都指挥使管一省军事。朱元璋设立三司的目的很明确,是为了使地方分权,防止地方做大,同时又使事...
明朝是什么制度
答:
明朝的
制度是明朝
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下是 一、政治制度的概述 明朝继承了前朝的政治制度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改革。明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集中体现在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对
地方
管理的严密控制上。二、中央集权制度的特色 1. 皇权的极致体现:明朝...
中国古代
地方
政治
制度明代
答:
在机构层级上,
明代
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布政使司、府、直隶州、县和一般州,明确了各级行政区划的直属关系。洪武十四年,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
制度
,原中书省管辖区域改为直隶于六部。虽然“省”的名称还在沿用,但实质上已不复存在。然而,
明朝
后期,由于
地方
权力分散导致农民起义和边疆问题频发,朝廷不得不...
明朝
官制
地方
官制
答:
明朝初期,地方
行政制度
沿袭元朝行省制,洪武九年改设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行省”。布政使司由左右布政使、参政、参议等官员组成,布政使主要负责一省的行政事务,包括僚属的考核和朝见皇帝。宣德时期,全国分为十三个布政使司,布政使的权力极大,初期与六部地位相当,后来尚书、侍郎等职位也常由布政使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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