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试用期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面试的时候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签订合同
我是10月9号开始上班的,到了11月末他居然说10月和11月都算试用期,12月1日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我当时觉得这个老板没有信用,不想在那里长做
到了他要跟我签合同的时候我拒绝了,我说我不签合同,最多做到过年就走(因为合同内说如果不满合同期就走要扣押金外加一个月的工资)
老板听了说了很多晦气的话,但一直没有要请人接替我的意思
因为我已经领教过他的奸险,我很怕他到最后不给我工资,因为从10月9号到现在,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
我的试用期工资是1200元,请问如果到时年底我要走,他耍赖不给我工资我可以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需要搜集那些证据证明自己在那里工作过?(出勤卡最后都要收到老板娘那里的)
另外,劳动法里有说到,老板要跟员工签订合同,那么当时我拒绝签那份一年的合同,导致现在成了没有合同的员工,是他的责任还是我的责任?(我觉得他需要我继续在这里工作绝对可以另外拟定一份没有期限或者短期的合同给我签)
就是这些问题,希望好心人士帮我解答一下
就只是十几个人的小公司,没有工卡,出勤卡每个月的月底都要卑交给老板娘那里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过后,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2
  1、“于试用期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
  (1)你这说法本身就有些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公司与你签合同应从10月9日起算。
  (2)即使一个月后老板与你签了合同,但原试用期的一个月没有包含在正式合同期限内的,原试用期的约定无效,试用期的约定应算是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要求正式合同期的工资。

  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你的情况:
  (1)老板超过一个月没有与你合同:你可以索要自工作满一个月时起至你辞职时止的每月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
  (3)你现在想辞职:可以在有证据证明老板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的情况下,书面通知老板后立即走人,不用管老板是否找人接替你。同时还可以向老板索要拖欠的工资和所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要求双倍工资、要求补交社保。

  3、以上要求,在和老板协商不成时,可以找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找劳动监察投诉还是提起劳动仲裁,你都应现在注意收集你是何时进入公司工作、老板和你约定的工资是多少、你什么时候离职的证据,可以是进入公司时填写的各种表格、你的工作证或上岗证、出勤卡、老板承认的录音、工友的证明等。(出勤卡每月月底交给老板娘,你不在月底辞职扣下出勤卡、或是将出勤目瞳复印一下也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2
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公司为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你的还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结果都是没签,你向用人单位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允,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二、你入职时没有办理过入职手续么?或者你们公司带日期的哪些盖章的文件有你的签名,这些都可以当作证据的。
三、他要你签,你可以拒签的。
第3个回答  2010-12-02
在“那么当时我拒绝签那份一年的合同,”以后,你有责任。在之前,是老板的责任。老板有责任,就要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2倍工资。你现在证据不足。但你又必须提供证据。我看,你就等过12月1日,拿到合同,再决定做法。
第4个回答  2010-12-01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按时发工资;如果还不给,去申请劳动仲裁。有工卡、工作证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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