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22号进入一个工厂上班做成本核算,当时见工的时候,我是没有经验的,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公司录用了我,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这期间,我在一次做资料时因为失误,报的用量少了,造成采购订料少订了几十码,然后一直补不回来,因为市场上没有合适的料,最后老板要求追究责任,公司以我工作失误为由,让我承担公司损失的30%1500块。昨天又以我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要把我辞退,并且要从我工资中扣除1500块,我觉得不合理,他们就打电话咨询了当地劳动局,劳动局说这个承担赔偿是合理的,但只能扣员工当月工资的30%,我现在急需知道,我过了试作期被公司辞退是否能拿到赔偿金?另外我真的承担赔偿公司的扣失,那扣当月工资30%是按底薪算还是(不包吃不包住)综合工资?急急急急急
可是在我进厂第一个月就已经签了两年的合同呀,现在公司要辞退我并解除合同关系,还要扣我当月总工资的30%
第1个回答 2009-09-10
来这里咨询没用的,去相关部门吧。
第2个回答 2009-09-10
直接到劳动局咨询,,
我看签了合同,,他应该补你工资,,
我看签了合同,,他应该补你工资,,
第3个回答 2009-09-10
已经咨询劳动部门了,那就把剩下的问题一起问了,他们的回答在你当地应该是更权威。
另外,你是经朋友介绍去的,从你朋友那里,可以进行侧面的沟通吧。
总之,失误还是要付出代价的,想开点。
另外,你是经朋友介绍去的,从你朋友那里,可以进行侧面的沟通吧。
总之,失误还是要付出代价的,想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