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上班工资怎么算

我们厂按排我国庆节那三天要上班,可是上班工资按我们这里的最底工资标准来算的(42*2+80),可是我是拿日薪的每天80块,照他们那样算对吗?谢谢你们给我参考一下?

第1个回答  2019-10-0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3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一)为公休日或调休日。考虑到一些企业因生产原因,不能安排劳动者正常休假,既然无法享受到国庆假期,那么劳动者加班费应怎么计算呢?为此,人社局相关处室给出了解答。

据介绍,正确计算加班费必须依据以下两个文件。第一个,根据《工资支付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第二个,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部发〔2008〕3号)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 8小时)。”

依据以上规定,10月1日至10月3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300%加班工资,不得以补休的方式拒付支付加班费;计算公式:以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ⅹ元为例,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ⅹ÷21.75)x300%元x3天。10月4日至10月7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以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ⅹ元为例,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应不低于(ⅹ÷21.75)x200% x4天。
第2个回答  2014-07-21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a.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b.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2、依据上述规定,如果国庆节7天都加班,法定节假日3天(1号、2号、3号),法定公休日4天(4号到7号),则除正常月工资外还必须额外支付的加班工资应为: 法定节假日:月工资收入÷21.75×3×300% 法定公休日:月工资收入÷21.75×4×200% 3、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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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0-04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第4个回答  2019-10-04
具体看个人情况吧。如果真的是一天两千,那么七天相当于1W4了。对于普通人(包括我)肯定是爽的不要不要的。
国庆节放假期间,其中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假日,企业是休息日或者调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3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余放假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注意,里面是有陷阱的。因为国庆期间是1-3号必须强制加工资上去的。4-7号是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的上司或者老板只是给你口头协定那么不要轻易相信。最好有一个协定合同之类的。到时候钱少了还能找他们理论。不然到时候只给你算了1-3号两千一天,4-7号只给你一部分或者给你调休就很不值得了。(毕竟我身边人发生过这个事情,所以要注意)
第5个回答  2019-10-04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a.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b.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2、依据上述规定,如果国庆节7天都加班,法定节假日3天(1号、2号、3号),法定公休日4天(4号到7号),则除正常月工资外还必须额外支付的加班工资应为: 法定节假日:月工资收入÷21.75×3×300% 法定公休日:月工资收入÷21.75×4×200% 3、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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